一、人物、家庭、事件、地点与来源均以家谱工作资料为依据,网页投稿只进入审核流程,不直接改写家谱。

二、姓名保留常用名、谱名、字、号及有依据的异名,不擅自替换原字;同名人物以世系、年代和家庭关系共同辨识。

三、收养、过继、多段婚姻等关系依原始记录如实标明,不一概简化为生父母或单一婚配。

四、约略日期、口述年代和待考地点保留原文;无可靠依据时,不补造精确年月日。

五、每项关键事实尽量关联谱页、档案、实物、采访或其他来源;来源之间存在矛盾时,记录差异和审核意见。

六、在世者、未成年人、私人关系及受限媒体依授权范围显示;公开页面不得泄露受保护资料。

七、每次成书固定对应的家谱版本、章节修订、生成规则和文件校验值,以便日后复核、重建与回退。